元旦起擴大限用塑膠袋 但這3類不管制

文 / 聯合新聞網      2017-12-26


環保署擴大限塑政策明年1月1日實施,全國10萬家店家不再能夠提供免費塑膠袋,否則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環保署預估,全國14大類管制場所、10萬個店家全面限用塑膠袋後,每家一年可減少一半塑膠袋用量,一年可望減少15億個塑膠袋的使用量。

明年擴大限塑 有賣場出租環保袋

消費者如果沒有自備購物袋,仍可向店家付費買塑膠袋,或者部分賣場提供大型環保袋供「租用」,一次押金59元,歸還環保袋時才能拿回押金。

付費塑膠袋並沒有統一規範價格上限,民眾付費買塑膠袋,店家必須開發票,變成商家營收的來源,而非直接挹注縣市政府的垃圾處理費。

台北市二次袋 連淡水河都跨不過去

比照韓國二次購物袋的做法,現在使用二次袋的縣市,僅有台北市與新北市,兩市因為垃圾隨袋徵收費用不同,仍無法通用,大台北已成共同生活圈,但二次袋卻連淡水河都跨不過去。

這些塑膠袋不管制

直接盛裝麵包、蔬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的袋子

直接盛裝藥品的袋子或寫有用藥須知的藥袋

與衣服直接接觸的防塵包裝袋。

全面限塑後 估年減15億個塑膠袋

據環保署預估,全面限塑後每年塑膠袋可減半、約15億個,亦即還有另外半數、15億個塑膠袋的使用量。若民眾仍無法養成自備購物袋習慣,貪圖方便、不在意多付1至2元買塑膠袋,減塑效果恐怕會大打折扣。

擴大限塑後的效益預估

一年:減少15億個塑膠袋

飲料店:減8.7億個

書籍文具:減3億個

藥妝美妝藥局:減2億個

洗衣店:減0.1億個

麵包店:減0.9億個

資料來源/環保署

限塑生活,消費者該怎麼做?

1. 不使用購物袋,例如:用手拿飲料

2.自行攜帶環保購物袋

3.拿菜籃買菜

4.自行攜帶塑膠袋

5.利用賣場提供的替代品如紙箱、紙袋、米袋等

6.付費買購物用塑膠袋或兩用袋(付費垃圾袋)

本文轉載自2017.12.25「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https://www.gvm.com.tw/article.html?id=41664&utm_source=FB&utm_medium=udn&utm_campaign=20171226_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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