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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雜誌 更新於2021/0729 • 樂羽嘉

《FOX Sports》估計,根據Adidas激勵獎金計畫,澳洲金牌得主只要賽後仍從事該項競技運動,可獲得2萬澳元獎金(新台幣48萬元)。

從獎金額度來看,新加坡很慷慨。星國賞給每位金牌得主100萬新幣,相當於新台幣2335萬元。銀牌得主將獲得約新台幣1182萬元,銅牌獎金約新台幣588萬元。

喬治亞的慷慨程度也令人意外,政府祭出的金牌獎金多達新台幣3778萬元。喬治亞總理去年通過敕令,不替東京奧運增加奪牌獎金,維持既有額度。

在印尼重賞計畫下,金牌獎金接近新台幣1201萬元。亞塞拜然、哈薩克的金牌獎金大約是新台幣797萬元。至於泰國、菲律賓則是以終生俸形式,分20年領取。

有些國家不只給獎金,像南韓獎牌得主可以免當兵,德國提供終生免費的啤酒白俄羅斯則提供香腸吃到飽等誘因。

運動強權美國給的獎金沒有特別高,約新台幣79萬元,不過角力等運動項目會自行提供加碼獎金。南非最近也把獎金加碼提高到新台幣112萬元。至於英國、挪威、瑞典和克羅埃西亞,則不提供任何現金獎勵。

堂堂英國為何不提供奪牌獎金?英國奧委會發言人的說法是,獎金不會大幅刺激運動員奪牌的動力,因為促使運動員努力的不是錢,而是對運動的熱愛、投入和付出,以及在運動最高殿堂上拿出最佳表現以求不辱使命和國家尊嚴的榮譽感。在倫敦奧運時,英國隊唯一簽下的合約是以1萬英鎊權利金,讓部分金牌得主的臉出現在王家郵政(Royal Mail)郵票上。

現金能激勵運動員更努力奪牌嗎?澳洲前奧運泳將彗吉爾(Geoff Huegill)不這麼想。他說:「有奪牌獎金很好,運動員會心懷感謝,但獎金不是重點,只是一種承認你對選擇項目投入多少努力的好方法。」

「坦白說,如果你決定把人生都投入在奧運項目裡,而不是籃球、網球和高爾夫,你會發現必須付出龐大的金錢代價。」

「除了運動員本身,對你的家人也是,因為他們通常是協助你進入最佳狀態、投身最愛運動的人。」

金牌本身含有的真金不到2%,不過有些運動員會把金牌變現賣錢。拳擊手克里契科(Wladimir Klitschko)就曾把1996年拿到的拳擊金牌拿去拍賣,換回100萬美元後捐給慈善組織。美國冰球選手威爾斯(Mark Wells)則為了動脊椎手術,迫不得已地賣掉1980年拿到的獎牌,換取4萬美元,買家不久後以30多萬美元再拍賣掉獎牌。

那台灣呢?奧運屬於一等比賽,教育部2015年修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把奧運奪金的獎助學金從1200萬元提高為2000萬元,銀牌和銅牌維持700萬元和500萬元。

也就是說,若挺進8強,至少可以領到90萬元。以第5到第8名來說,第7、8名獲90萬,第5、6名可獲150萬。一旦拚進4強,第4名拿300萬,銅牌、銀牌、金牌分別是500萬元、700萬元、2000萬元。

(資料來源:FOX Sports、Forbes、Telegraph、Yahoo! News)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q5y8Gw?imageSlide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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