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部01/28宣布,「檸檬車條款」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
2.交車後180天內,或行駛1萬2000公里內,相同瑕疵修復4次仍無法恢復正常,消費者可換新車或解約。
買新車更有保障,經濟部今天公告「檸檬車條款」,預計7月1日生效;未來消費者購買新車,在交車後一定期限(不得低於180天)或一定里程(不得少於1.2萬公里)內,經4次送修仍無法回復正常狀態,將可以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
檸檬車條款確定上路!半年內履修不好,可換新車
經濟部公告「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修訂規定第8點,為參考美國處理「檸檬車」規定,增訂屢修不復條款。
也就是,當交車後一定期限(不得低於180天)或一定里程(不得少於1.2萬公里),相同瑕疵修4次都還沒辦法修好的話,一樣能換新車或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