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這種事絕對沒有人想遇到,但偏偏人人都有遇到的可能,所以或多或少都該知道若不幸碰上它時該如何處理;
以下為曾經擔任檢察官多年的律師林俊峰接受《蘋果日報》採訪時提出的10個小撇步,尤其第2點一定要特別注意喔。
1.發生事故時別慌張,除搶救傷患、報案之外,也別忘了在車後放上故障標誌,以免發生追撞。
2.不要在警察到場、或是彼此留給對方書面聯絡資料前就離開,免得涉及肇事逃逸,該罪屬非告訴乃論,儘管之後車禍部分和解,仍可能被檢方提起公訴。
3.應該盡可能維持車禍現場,並將相關資訊拍照存證、詢問目擊證人要怎麼聯絡;為免周遭監視器有狀況,車上最好加裝行車紀錄器。
4.發生車禍的雙方,可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如果要私下和解,也要記得有書面和解書,上面除了和解條件外,還要寫上放棄刑事、民事告訴,再讓兩造簽名。
5.要是和解不成,刑事告訴、民事求償分別得在6個月內、2年內提出。
6.可以在車禍一個月後,向警方或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事故鑑定相關文件,以釐清責任歸屬。
7.將車禍後的所有相關單據保存後,以維護自身求償權益。
8.一旦發現肇事者打算脫產,即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9.民事判決定讞後,可以強制執行取得賠償,
10.車禍無法和解的原因,多數都是被害人覺得肇事者誠意不足,其實多探望被害者幾次,往往就能讓對方感受到誠意,和解機會也會增加。
原文標題: 律師教你車禍後要注意這10件事 第2點特別重要
原文網址:http://gotv.ctitv.com.tw/2015/10/940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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