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商人林克穎遭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先前傳喚發監時,發現他持一名白人友人護照出境,今天發布通緝。
檢方指出,移民署官員可能涉及行政疏失,刑責部分仍要調查,林克穎的友人則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名。
台北地檢署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當天查驗護照的移民署官員,並拘提涉嫌出借護照給林克穎的白人友人到案,移民署官員訊後被請回。
由於林克穎是英籍印度人,外表像黑人,竟然能持在台教美語的英籍白人友人護照於去年8月14日從桃園機場出境,飛往泰國曼谷,檢方對移民署竟能放行感到驚訝。
英商林克穎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經過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林克穎在偵審中都否認犯行,辯稱駕駛是酒店的代客停車人員,他在車上睡著,不知道發生車禍。
法院傳訊相關證人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勘驗,認定林克穎酒駕開車撞死送報生。但審理期間,林克穎一下漫指警方蒐證不實,一下影射警員操守,還以自身外國人身分向媒體炒作在台遭打壓,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惡性重大。
林克穎去年7月被判刑4年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傳喚林克穎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克穎未到案,行蹤不明,期間檢方指揮警方拘提無著。檢方今天對他發布通緝,並沒收新台幣15萬元的保金。
檢方表示,經向桃園機場調閱監視器一一比對長相後,發現林克穎持英籍友人護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並查出林克穎早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102012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蔡沛琪台北29日電)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去年發監前持他人護照潛逃出境。提供護照的英籍男子今天到案,台北地檢署訊後將他責付移民署。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受訪說,若確定林克穎返回英國,將依司法互助管道,與英國接洽。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承辦檢察官將依司法互助途徑,向英國政府確認林克穎行蹤,以進行後續執行及本案偵查。
林克穎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法院去年7月判他4年定讞,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下旬傳喚林克穎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克穎行蹤不明,期間檢方指揮警方拘提無著,經向桃園機場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英籍印度裔的林克穎竟持在台教美語的英籍白人友人護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另查出林克穎早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
檢察官劉文婷今天拘提借護照給林克穎的男子。他到案時以外套蓋頭遮臉,不發一語,檢察官訊後將他責付移民署,並將他限制出境,移民署必須確保日後讓他隨傳隨到。檢方初步認定這名男子涉嫌觸犯入出國及移民法、藏匿人犯及偽造文書等罪。
法界人士表示,姑且不論英方是否承認中華民國的法院判決,單是引渡就涉及高度司法主權,且國際慣例有「本國人不引渡」原則,就是不引渡擁有本國籍的人民給他國審判追訴;林克穎若返回母國,恐怕不易引渡回台受審。1020129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陳亦偉台北29日電)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去年發監前竟持他人護照潛逃出境。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因要鎖定共犯,無法先通緝林克穎。
林克穎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林克穎在偵審中都否認犯行,辯稱駕駛是酒店的代客停車人員,不知道發生車禍。法院傳訊相關證人並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才戳破林克穎的謊言。法院去年7月判他4年定讞,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下旬傳喚林克穎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克穎行蹤不明,期間檢方指揮警方拘提無著,經向桃園機場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英籍印度裔的林克穎竟持在台教美語的英籍白人友人護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另查出林克穎早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去年檢警傳拘林克穎無著後,隨即清查所有機場與港口,更把所有機場的通關監視畫面都過濾一遍,為確認林克穎潛逃管道,花了不少時間。
黃謀信說,檢方之所以不能在第一時間對林克穎發布通緝,主要是檢警要緝拿掩護他逃亡的共犯,一旦發布通緝會讓共犯有所驚覺,檢察官在今天確認共犯到案後,再一併發布林克穎的通緝,時效到民國120年9月。
法界人士指出,林克穎是英籍印度人,外表像黑人,竟然能持白人護照從機場出境,查驗人員難逃行政疏失究責,但應不構成刑法縱放或脫逃罪。
台北地檢署已約談提供護照給林克穎的白人。法界人士說,一旦調查屬實,這個人將面臨便利脫逃罪與偽造文書罪等刑責。1020129
英籍印度商人林克穎涉嫌酒駕撞死送報生,原本林克穎二審遭判刑4年定讞,並於2012年9月發監服刑,但卻在同年8月持白人護照潛逃出境,檢方於今(2013)年1月29日才發布通緝,令外界質疑海關的嚴重疏失。移民署也出面說明,目前排除是蓄意縱放。
據了解,涉嫌撞死32歲送報生黃俊德的英籍印度裔商人林克穎,2012年8月14日,皮膚黝黑的林克穎持白人護照順利潛逃出境,此事一出震驚外界,也遭質疑是否為蓄意縱放。
死者父親痛批,政府無用!盼社會能夠還他一個公道。也指出,林克穎毫無悔意、不願賠償,甚至現在潛逃出境逃避刑責,令死者父親覺得相當冤枉。
29日晚間,移民署國境大隊副隊長陳健成出面說明,當時是同仁一時疏忽所致,已初步排除蓄意縱放,而該名海關人員已記大過,其主管一併記過且調離主管職。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9日電)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商人林克穎遭判刑定讞後持友人護照出境,檢方今天發布通緝。死者的父親怒責檢警與移民署「太離譜」。
英商林克穎(Zain Taj Dean)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法院去年7月判他4年定讞,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下旬傳喚林克穎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克穎行蹤不明,期間檢方指揮警方拘提無著,經向桃園機場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英籍印度裔的林克穎竟持在台教美語的英籍白人友人護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另查出林克穎早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
檢方在今天約談到掩護逃亡的白人共犯後,才發布通緝林克穎。死者黃俊德的父親得知消息後情緒激動,特別是林克穎被限制出境,卻持朋友護照出境,「太離譜了,司法在幹嘛?」,他對檢察官、移民署、警方都不滿。
黃俊德的父親說,家人對黃俊德被撞死,眼淚都流乾了,撞死兒子的人不但至今沒有賠償,現在檢警還讓人都跑了,不知誰來還他們公道。1020129
林克穎逃出台灣,但其實可是經過精心策劃,從去年7月26日遭判刑四年定讞,他抓準發監要等到9月21日,有2個月空窗期,先是弄到下屬David護照,再用David名義買到機票,潛逃時間也挑在一大清早出國人最多,移民官最忙時候出國,還不忘在臉撲粉,讓自己看起來更白,順利逃出境,只能說心機真的非常重。
這是撞死送報生林克穎第一次出庭面對送報生家屬,再到二審出庭面對記者質疑,兩年時間多次出庭,林克穎始終維持撲克表情,其實在心裡早就計畫要怎麼逃跑,因為2011年一審雖然判刑兩年半,但還可以上訴有逆轉改判機會,但到去年7月26日二審重判四年定讞,確定入獄,林克穎決定逃亡計畫正式啟用。
抓準定讞到9月21日發監有兩個月時間,因此林克穎兩星期內先弄到David護照,8月8日就先用David名義購買機票,接著8月14日抓準清晨時間出國人最多移民官最忙時搭機,臉還特地撲粉,讓自己看起來白了一些,果然順利逃亡,即使北檢提前8月27日想傳拘時也已經來不及。
其實林克穎心機重早有機可循,11年前還叫柯睿明的他,因違反著作權法被通緝,就知道台灣法令外國人可以改名,同時改居留證號碼一次的漏洞改名叫林克穎,到了撞死人後,第一時間就透過女友把賓士車變賣,企圖湮滅證據,接著案件曝光,還堅稱自己沒開車,把責任全推給酒店小弟,種種跡象可知林克穎沒這麼單純,面對這樣的人檢警、境管系統沒嚴加看管,反而自己亂了調,如今人跑了想追回來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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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台灣 真的是過得太自由 太無法無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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